本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跨区(县)招生提前录取(零志愿)的录取原则是什么?
根据考生的录取总分(语、数、外、理、化和体育共6门学科学业考试成绩+政策性或奖励性加分)和志愿,按计划数1:1.2的比例实行差额投档。招生学校按照事先公示的录取原则,结合考生的“学业考试”成绩和在校期间“综合素质评价结果”材料等择优录取。未被“零志愿”录取的考生不影响“统一录取”志愿的录取。